【本報台北訊】我國《社會救助法》10年未大修,衛福部去年提出版本,仍維持虛擬所得、家戶合計等舊法弊病,且修法進度延宕,至今卡關衛福部。民間團體組成「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今年11月曾擬定第2版社救法草案,盼解決社救法疑慮,與衛福部協商後,全數未被納入。
衛福部社工司提出社救法最新修正版本,僅放寬過去家暴婦女需興訟才可不與丈夫合計薪資,降低貧窮受暴婦取得福利身分門檻;針對脫貧條件,除政府就業扶助外,納入民團選項,民眾擇一管道接受協助脫貧,3年內薪資不計收入,持續享各項福利。
「虛擬所得」是指現行法規中,貧窮家戶子女只要畢業,一概視為有基本工資收入,忽略貧窮民眾就業困難的現況,衛福部所提修正後草案版本仍未取消規定,僅維持原先預告草案中,放寬高齡、受暴婦等對象可打折計算規定。
社救盟提出的第2版修法草案,將虛擬所得改為「自述收入」,不再預設貧窮者收入能力,而是按照實際就業情況計算,並由社工實地訪查確認。立委林月琴說,學生畢業後並非人人皆可無縫接軌就業,但社救法卻直接視他們立即有基本工資收入,衛福部應正視法規局限,並設法解決。
無家者專章 遲遲未推動
社救盟共同發起人王今暐說,9成以上無家者不具低收入戶資格,藉無家者專法、專章明訂預算、業務職掌才能系統性處理無家者困境,但衛福部遲未推動社救法無家者專章。
社救盟第2版草案中,明訂無家者身分為露宿街頭或公共場所、居住於不宜人居住住所等,擴大現行規定,草案中也要求主管機關提供無家者扶助、安置、輔導、醫療等服務,並授權主管機關以子法訂定服務經費來源。
林月琴說,衛福部應比照修法中《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年底前將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現行社救法已導致貧窮線被低估,符合低收、中低收入戶民眾僅58萬人,與推估實際貧窮人數258萬相差200萬,小幅地修正社救法,無法解決「福利入口太窄」問題,不如不修。
衛福部常務次長莊人祥承諾,將盡快提出法案,持續凝聚共識。衛福部社工司司長蘇昭如說,政府於修法過程中為溝通橋梁角色,面對各界質疑,將虛心檢討。
貧窮陷阱 弱勢踏上不歸路
依現行《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中低收入戶民眾,雖有就業初期最長4年薪資免計收入規定,但一旦收入超過各縣市最低生活費,福利津貼及醫療、住宅等補助全失。民團控訴,現行機制屬「斷崖式福利」,導致貧窮民眾不敢脫貧掉進「貧窮陷阱」,弱勢兒少為此走上打黑工、販毒之路。
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轄下興隆會所,提供精障者社區支持服務,服務對象多為貧窮者。興隆會所專員林建宇說,一位會所會員小川(化名),本身是精障者也是低收入戶,曾找到保全工作,沒多久卻離職,改至工地「打黑工」,目的是維持收入低於社救法脫貧額度,保有福利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