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交通部去年十月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引發爭議暫緩,時隔一年,昨再重新預告,明定機車外送業適用的新運價上限公式,最快明年二月通過法規,屆時將啟動五方協商,因地制宜訂出運價公式參數。
根據草案內容,以機車承運外送平台運送業務,基本運價計算公式為每單公里基本運價每車公里合理成本乘以(一加上合理經營報酬率)再除以平均每車公里接單數,並可加計等待費、樓層費、夜間與春節加成費等項目。
另外,在管理規則修正部分,外送貨運業者未來訂定運費,須在核定的運價範圍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經專業機構測試確認未超過上限後方能實施。業者還須公開揭示運費、保存資料至少兩年,並提供主管機關查詢與下載,確保費率透明化。若配送目的地變更導致運費異動,也須即時揭露新金額。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副司長胡迪奇說,這次公告僅針對「公式」本身,說明計算結構與參數,並沒有「一單六十元」的說法,須待包含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平台業者、外送員工會與消費者團體等五方協商後,才會訂出運價。且運價公式僅供勞動部討論薪資時參考,不等於外送員的實際收入,後者仍涉及平台對商家的上架費與抽成等多重成本結構。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表示,這次修法交通部規畫運價費用納入餐廳及一般業者,但若要忠實呈現運送過程,應把平台也納入;消基會則質疑,外送員有「等待費」,但如果遲延消費者是否能扣遲延費?樓層費和加成費,也未看到明確公式。
胡迪奇說明,運價費用納入的對象均涉及「運送」,平台業者屬於對餐廳抽成的角色,平台可以額外給優惠,但無法計算成運價的一環。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執行董事吳榮達表示,「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修正草案」從名字來看,是用汽車的標準來規範以機車為主流的外送平台,質疑「未經過法律的授權」,他認為應該回歸外送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