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代眼光來看,「洗門風」有點類似私刑,有時也會傷及人權,台灣司法已相對進步,「洗門風」還時有所聞,有點諷刺,也有點詭譎……。現在是講求人權的時代,如果「洗門風」手段太過激烈,尤其是羞辱他人尊嚴,則不是社會所樂見。
上個月媒體大肆報導,雲林縣四湖鄉飛東村發生「洗門風」事件。印尼籍配偶「阿珠」為了向同村1名男子表達歉意,一連3天站在該村活動中心門口,手上端著盤子,向過路的人敬菸、請檳榔。
根據媒體報導,29歲的阿珠,嫁來台灣2年多,可以用國語、台語與人溝通。之前,阿珠對外說她遭到村內1名男子吃豆腐、毛手毛腳,但該男子卻認為他只是在唱歌時碰了一下阿珠的肩膀,因不甘被阿珠損壞名譽,就要求阿珠以台灣傳統「洗門風」的方式還他清白。
根據維基百科的說法,「洗門風」原是閩南習俗,犯錯者為了公開道歉賠罪,並希望對方不予追究,就到對方家裡清洗門楣,這是「洗門風」的由來。
台灣民俗專家認為,台灣的「洗門風」習俗源自清代移民拓墾時期,因為政府公權力不彰,有些問題也不是法律所能解決,所以民間就產生私下制裁的作法,主要針對婦女貞操,以及破壞婚姻、名譽等。
例如:新娘出嫁後被發現並非「原璧」,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娘家出面洗刷夫家的「家門恥辱」,即「洗門風」。若有男子與有夫之婦通私,婦人的夫家也可以懲罰該男子出來「洗門風」。
「洗門風」有不同作法,包括奉菸、送紅包、辦桌請客、請戲班演戲等,主要就是公告周知,某某人因犯了什麼錯,所以向某某人賠罪。犯錯的一方在做了「洗門風」之後,對方就不再追究責任,女子也不會被要求離婚。
以現代眼光來看,「洗門風」有點類似私刑,有時也會傷及人權,但因為具有端正民風的警示作用,而且也常確實解決了紛爭,如果在懲罰上適可而止,也未可厚非。
阿珠的「洗門風」事件,發生在鄉下地方,涉及的並不是最嚴重的男女私情問題,而且看來她自己也願意去做,所以本來不是什麼大事。然而,由於阿珠的外籍配偶身分,她又大方接受媒體訪問,加上電視媒體好像把她當成鬧劇主角渲染,此一事件才變成轟動社會的新聞,最後造成阿珠沒有料到的結果。
根據媒體報導,阿珠的公公看到媳婦上了電視,非常不高興,就質問她為什麼要讓電視台拍,還要一直講話,難道她覺得「洗門風」還不夠丟臉嗎?由於阿珠與公公本來就常有爭執,此次「洗門風」事件又鬧得很大,最後阿珠的先生決定與她離婚。
一場美滿姻緣最後匆匆以離婚收場,應該不是阿珠及夫家的本意。很多人雖然同情弱勢的外籍配偶,但也愛莫能助。而且事情真相如何?她是被迫認錯,還是自認有錯?這其中有沒有溝通不良的問題,也一直沒有人去追查清楚,讓事情水落石出。
台灣司法已相對進步、完備下,「洗門風」的習俗還時有所聞,有點諷刺,也有點詭譎。
很多地方的調解委員會,也常藉著「洗門風」的作法來化解糾紛,以避免凡事都要告上法庭。因此,犯錯者雖然遭到懲罰,只要懲罰的手段不是太過分,犯錯者和社會都可以接受,就有如登報道歉一般。
但是,現在是講求人權的時代,如果「洗門風」手段太過激烈,尤其是羞辱他人尊嚴,則不是社會所樂見。
去年,雲林縣褒忠鄉發生一件「洗門風」事件。有一名男子與鄰居有夫之婦有染,被婦人的丈夫找徵信社查獲,雙方協調之後,決定以「洗門風」方式解決。結果,這名男子到市場門口下跪,並端著盤子請過路人抽菸、吃檳榔。此事經媒體報導,引起社會譁然。
有人就提出質疑,既然已決定不想循法律途徑解決糾紛,那麼何不得饒人處且饒人?要求對方在市場口罰跪,雖然達到極盡羞辱的目的,豈不是也更讓家醜外揚嗎?
總之,「洗門風」事件還會繼續發生,但希望能給社會帶來一些教訓。從宗教觀點來看,宗教雖然教人原諒寬恕,但更教人謹言慎行。「洗門風」最常涉及的破壞婚姻、名譽事件,正是佛教「五戒」中的不邪淫、不妄語,能不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