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石毓琪台北報導】交通部預告修正《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草案,未來申請危險物品運送相關證照將不再免費,新增「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及「臨時通行證」兩項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分別為每份50至100元不等。
交通部指出,依規定危險物品駕駛人及隨車護送人員,應隨車攜帶有效訓練證明書;另若載運特殊物品、特種車輛或動力機械,須申請臨時通行證方可上路。現行制度並未收費,但為反映監理單位辦理證照核發、系統建置與行政作業等成本,將比照其他交通類證照納入規費項目。
依修法草案內容,訓練證明書每枚收費100元,紙本臨時通行證每份100元,電子化版本則為50元。交通部已於10月3日公告預告修正草案,並開放各界意見至12月2日止,後續仍須報請財政部同意,待法制作業完成後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