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年台灣海纜事故頻傳,行政院會今將修正「海纜7法」,未來破壞自來水、天然氣管線者刑責將比照海底電纜辦理,同時新增沒入犯罪船隻等配套,加強船舶及商港管理,強制船舶開啟自動識別系統(AIS),違者將處罰。
海底電纜涵蓋通訊、電力、自來水、天然氣及氣象等,為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今年起台灣發生兩起通訊海纜中斷事件,輸電海纜亦面臨類似風險,賴政府定調事件為灰色地帶新型態威脅,因此推出橫跨經濟部、交通部與數發部7項修法。
行政院盤點的海纜7法,包括《電信管理法》、《電業法》、《天然氣事業法》、《自來水法》、《氣象法》以及《商港法》、《船舶法》。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說,修法架構為「5加2」,前5法將各類海纜納入保護,比照《電信管理法》課以刑責,後2法則為管制違規船舶,間接防止海纜受破壞。
針對中共船隻割斷海纜後就開走,是否有辦法制裁,林明昕說,若船舶已離境,只能透過國際合作通報,提醒下一個港口注意,目前波羅的海國家也面臨類似問題,顯示這是國際性挑戰。政府已把台灣意向寫成英文說帖向各國傳達,看是否有合作可能,不是台灣單方面就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