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央銀行昨宣布,針對換屋民眾的信用管制措施調整,出售原有房屋的期限將由1年延長至18個月,更溯及去年9月20日以後的貸款案件均可適用。央行表示,此舉是考量近期房市交易降溫、成交與撥款流程拉長,避免實質換屋自住者因期限壓力而受影響。外界期待,9月18日即將召開的第3季理監事會,會進一步在選擇性信用管制上有限度鬆綁。
據原先規定,新申辦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會有無寬限期及貸款5成的規定,但若與銀行簽切結書、且在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就可貸得8成,這次央行將時間放寬到18個月。
追蹤18個月 第一線恐無意承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周已率先鬆綁《銀行法》第72條之2,針對首購族放寬房貸規範,允許銀行在一定範圍內提高承作空間。如今央行接續推出換屋期限延長措施,顯示房市整體政策已有變化。
整體來看,近期金管會與央行的政策節奏呈現「漸進式放寬」的態勢。9月18日的理監事會結論,將成為後續房市與金融政策走向的重要風向球。
中央銀行宣布放寬換屋族切簽結書的售屋期限,業界人士指出,儘管央行面對民怨做出回應,但效果有限,一是市場仍處於「房貸荒」狀態,延長6個月能否有助改善現狀仍有變數,另外則是在房貸荒之下,銀行還得去追蹤18個月之後民眾是否完成賣屋,這將導致第一線人員對承作這類案件興趣缺缺,換屋族貸款仍大不易。
大型行庫主管指出,央行願意把賣屋期限再延長6個月,的確有注意到換屋族的怨言,尤其是對這一、兩個月面臨售屋大限的民眾最有幫助,至少可再因此獲得半年的時間賣房;不過,還是得看市場上房貸荒紓解的速度,除了大型行庫優先貸放首購族的新青安之外,還有許多與整批性分戶房貸相關的非新青安的自住戶、首購族房貸等著要放款,之後才輪到中古屋。
專家籲延為3年 解決問題更佳
此外,央行把適用的換屋族房貸申請時間,回溯至去年的9月20日,目標就是瞄準即將在最近面臨切結書1年大限的民眾,避免換屋民眾因為卡在賣屋大限而被迫賤賣房屋,或被銀行收回數百萬元資金產生周轉困難等後遺症,引爆更大的民怨。
專家指出,若能延長至3年,比較有助於解決問題,一來是3年正好是借款人的寬限期滿,相對成交機會較大,另外是第一線人員通常在銀行的輪調制度下,3年之後可能換到其他分行或部門,不用再去檢視該案的借款人是否已完成賣屋,因此承作意願相對會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