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認為立法院通過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違憲,5月15日至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行政院也於21日針對總預算案提出釋憲,憲法法庭8月6日已受理,昨天上網公開書狀。
民進黨團認為,三讀通過的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未確定歲出總額、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數636億元、刪減凍結監察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行政院、總統府、交通部能源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原住民族委員會、交通部等機關的業務費致影響其基本運作維持、統刪特別費60%及統刪一般事務費10%部分,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行政院也認為,總預算案不論在程序面或實體內容面,均已與《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法治國原則的明確性原則要求、權力分立與制衡等憲法基本原則有重大牴觸而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