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淨零浪潮來襲,財政部4日公告《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4年,至2029年12月31日止;草案預告至9月3日。
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措施,最初從2012年開始實施,後經過展延,將在今年底屆滿。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汙染車輛,財政部昨公告再延長實施4年。
財政部表示,此草案預告至9月3日,預告期未達60天,主因此案授權地方政府延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年限,對民眾有利且大部分地方政府表達支持,因此預告期間定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