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條文,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四大家電免徵貨物稅;為增進國人健康,包裝無糖飲料也免課徵貨物稅,另加設附帶決議,要財政部、消保機關追蹤業者有沒有將減稅利益回饋給消費者。
現行條文規範設廠機制的飲料品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純天然蔬菜汁免稅。三讀修正條文則新增「飲料品無添加糖者」免徵貨物稅,增加國民購買意願,進而達到增進國民健康的目的。
另外,家電類方面,有鑒於部分電器商品已多屬民生必需品,持續課徵貨物稅不僅不合時宜,更因為替代性產品日新月異,導致稅收每況愈下,持續課稅的正當性與公平性降低,其中,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已是家中必需品且稅收低於一億元,免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