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有立委推動《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將女性的產假從現行8周延長至12周跟進國際,去年在立院初審有爭議保留,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昨天提出反對意見,認為會惡化女性勞工的職場處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則支持修法搶救少子化,正反意見引發議論。
台北市家長協會常務監事胡語姍表示,支持延長產假,讓婦女能夠顧及待產需求與產後休養,這不是另一半可以代為處理的,而且親餵的時間延長,對母體的照顧及嬰兒的發育也較為有利。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將延長產假錯誤理解國際產假政策趨勢,違反促進男性育兒的「雙就業、雙照顧」理念。產假強制女性禁止工作、孤立育兒長達3個月以上,會促使女性與職場脫離,無助於改進我國缺工、育兒女性離職率偏高的現況,且勢必將惡化台灣雇主對青年女性勞工的隱形歧視。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表示,以西班牙為例,其16周的產假,其實只有6周是「強制性且連續」,剩下10周是可以自由在孩子1歲以前彈性使用、可不連續天數,和台灣產假的「強制停工」完全不同。托盟近期網路問卷也發現,有9成填答者同意應給男性(伴侶)新增1個月強制有薪產假,他建議更多的產假應該要彈性化且優先給伴侶,政府也要協助負擔支付產假期間的薪資。
不過,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國際勞工組織母性保護公約規範,2000年修正產假至少14周,世界各國產假規範至少超過10周以上,例如日本、新加坡、澳洲等國皆超過14周以上,我國產假保障制度應該與時俱進。
專家建議,可參考日韓針對產假即育嬰假的改革,讓男女雙方都能承擔育兒責任。
勞動部表示,考量受僱者休養、育兒及就業需求不一,現行8周產假是否再延長,仍需多方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