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為強化行人安全,台中市自年初推動「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迄今已執行半年,交通警察大隊指出,共取締與行人安全相關交通違規3萬6306件。其中違規前3名依序為「闖紅燈」2萬7709件、「行人違規」4119件、「車輛不停讓行人」3073件。
今年1至6月有14名行人在交通事故24小時內死亡,警方分析發現,其中11人涉及違規,占比達78.6%,主要違規型態為「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警方與專家指出,行人本身的違規,已成為行人事故傷亡主因,須引起各界重視。
交通部6月底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提高針對行人事故肇事者的處罰。社會普遍將責任歸咎駕駛不讓人,但警方強調,實務統計顯示,行人違規也是事故主因之一。針對此情況,市警局強化執法,要求各分局精準布點、強力取締,包括闖紅燈、行人違規、車輛未停讓、路口搶快左轉等行為,並將高風險路口列為勤務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