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毛蔚領
每每聽聞親人為了爭奪家產,不惜對簿公堂或老死不相往來,都很希望他們能讀一讀薛包的故事。
薛包,東漢汝南郡(今河南省汝南縣東南)人士,字孟嘗,耽道好禮,行為篤厚,以孝聞名鄉里。
母親去世後,父親再娶,要求他分家別居。薛包日夜號泣不忍離家,致被父親用木杖毆打,不得已,只能住到屋外的簡陋房舍,但每日早晨仍回家灑掃整理,卻惹得父親大怒,將他逐出。薛包只得搬到里巷搭草棚居住,但依舊每日行晨昏定省之禮。
如此一年多,父母感到愧疚,才讓他回到家中。父母死後,薛包哀痛守孝六年,遠超過一般三年喪期。
過不久,弟弟們要求分財異居,薛包如何規勸也阻止不了,只得平分家產。
他選擇年老的奴僕婢女,理由是:「他們與我共事很久,你們無法使喚。」田廬只取荒廢的,理由是:「這是我年輕時耕種整理過的,捨不得。」器物用品方面,挑的都是破舊殘敗的,理由是:「這些都是我用習慣的東西。」
即使後來弟弟們因揮霍而破產,薛包也總會接濟、幫助他們,其孝悌之行無人不知。
安帝建光年間,朝廷特地用公家馬車徵召薛包到洛陽,拜授為侍中(皇帝侍從、顧問),但薛包天性恬淡,托稱有病不能為國服務,願以死求免官。安帝遂下詔准他帶印章綬帶回鄉休養,八十餘歲始告壽終。
溯想薛包視骨肉親情高於物質金錢,寧取手足鄙棄之劣物,且不咎既往慷慨解囊,此等襟懷,今人罕能企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