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桓
聽聞H拒絕了C透過旁人提出的和解邀約,不禁喟然長嘆,大學畢業三十幾年了,這對同班情侶的陳年舊事還須繼續糾纏下去?
當年C的父母反對他們交往,人在軍中的H急切要女友表明心意,C覺得只有短短幾年的兒女之情,怎麼說也不如父母二十幾年哺育恩情,她不可能為此與父母決裂,這一磕絆拉扯,讓兩人心生間隙,最終走向分手一途。
分手不是愉快的經驗。被分手的一方固然心碎,提出分手的人也不見得好受,往往挾帶著爭執、痛苦和極大的情緒波動。那就真誠面對自己的抉擇,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讓彼此心痛又難受。
分手不是兒戲,切勿率爾提出又輕易反悔,郵件或電話告知,恰恰反映出不願面對的心態,無論情濃或緣淺,不如見面坦誠說清楚,不要存有遺憾或怨恨,至少讓往後好相見。最好找到兩人都認識的長輩或朋友,要不然具諮商專業的心理師也可以,協助雙方釐清問題所在,讓人生情路好聚好散。
如果確曾愛過,提議分手時請關照對方的心境,也堅定自己的決定,必定要畫清界限,避免留有曖昧的空間。
被分手的那方,別急著再次投入下一段愛情的懷抱,先將自己的情緒沉澱、整理妥適,從感情的傷痛徹底脫身後,才能帶著成長的蛻變重新出發。
分手後,誰都別說誰的是非,要是心裡沒有認定這份感情,即使勉強在一起也沒意義,不如留下可堪回首的青春,來日憶起還有不捨的懷念。
前文提及的H和C,不歡而散後分道揚鑣,各自嫁娶。H婚後投資失利,積欠大筆債務後唯恐拖累妻兒,選擇中年離婚獨居至今。不太如意的他,顯然不想開啟塵封往事。真沒想到,多年後兩人還要迴避同學會見面的尷尬,唉,如果當初分手好好說再見,今天也不必邀約來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