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台灣的能源轉型政策急功近利,造成弊案連連,政府與業者為了「投資綠能」卻犧牲綠地的案例屢見不鮮,破壞國土韌性與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甚鉅。
高雄大樹區「和山光電場」,占地高達五十一公頃,坡度陡峭呈三十度,原本是一片綠油油的山坡地,幾個月前已被剷平為光禿禿的黃土地。業者不但違反水土保持規定,土砂流出基地,更違規擴大光電板設置規模,大量光電板清洗也恐汙染民眾用水。由於案場最近離住家僅一百多公尺,居民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擔心成為下一個遭風災滅村的「小林村」,因此當地居民多次陳情、透過民意代表到現場會勘、在市議會質詢等。原本高雄市政府態度消極,雖曾七度對業者罰鍰合計百萬元,但業者不痛不癢的依舊我行我素,直至民怨沸騰,高雄市政府日前才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這麼大面積的山坡地光電開發案,又是國營事業台灣自來水公司的土地招標案,事前卻沒有任何環境評估。主管的高雄市政府雖聲稱這是在今年初中央政府實施「一定面積以上光電開發案需環評」新制上路前的舊案,但地方政府手握監督開發的公權力卻稽查無力,在居民、民意代表多次陳情後仍僅以開罰單處理,區區罰金對比開發案的驚人利益,業者根本不放在眼裡,高雄市政府難辭失職的責任。
台灣地小人稠,但近年當局為了實現「非核家園」,強力推動能源轉型,無視台灣土地的乘載力和負荷力,不斷推出各種不同名稱的專區,如不利耕作區、低地力區、漁電共生區、綠能發展區,開放一波又一波的土地,衝刺風力、太陽能等「綠電」。而且很多都是台糖、台鹽、台水等國營事業土地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大面積釋出山林用地,更加速了台灣珍貴綠色山林的消失。
在政府冠冕堂皇、不計手段的能源轉型旗號下,近年來,許多綠電的實質來源不但被驗證不「綠」,反而成為破壞環保與生態的綠色殺手,社會上發生的弊案更是接連不斷,是官商勾結、黑影幢幢的「黑電」。
政府為了追求快速的綠色能源發展,在今年以前對光電開發案幾乎沒有什麼政策配套,導致無良的官員與商人勾結,有了太多上下其手的空間,政府配合釋地、審核過於寬鬆、監督放水、稽查無力。類似和山光電場的「削山種電」案,其實目前仍比比皆是。
有些舊申請案諸如屏東萬巒二百公頃林地種電案,雖因當地居民強力反對最後無疾而終;但仍進行中的開發案為數不少,例如屏東枋寮、花蓮鳳林、嘉義東石等地,目前都還有許多大小不等的山坡地或林地光電案,單是花蓮鳳林的光電場申請案合計面積還多達一千七百公頃,這些都是在新制以前不需環評的舊案。
高雄大樹鄉的和山光電案只是台灣綠能政策失當、失能問題的再一個警示,在全台各地還有許多敏感地質與特殊地區光電場正在或即將要削山填坡,背後可能都有許多過去被掩蓋的問題。中央與地方必須重新全面審視以往已核准不需環評的光電場開發案,並與地方政府合作強力監督光電開發。人民不能容許光電場開發再來危害生態環境、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