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新冠疫情爆發,衛福部針對快篩試劑、抗病毒藥物積極備貨,民眾確診染疫後,如果到西醫就醫,將給予抗病毒藥物治療,但部分患者可能無法使用,或不適應抗病毒藥物治療,多可以採用清冠一號,但目前清冠一號未有公費給付。立委黃秀芳說,衛福部應將清冠一號納入公費給付,讓患者獲得妥善治療,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將會尋找經費加以研議。
此外,新冠快篩試劑一度短缺,許多民眾跑了很多家藥局,仍買不到快篩,當時許多人詢問,過期快篩還能不能用?當時,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曾表示,如果快篩試劑已經過期,但還在半年至一年內,其可信度可以參考。但立委陳昭姿昨指出,食藥署難道不該糾正不合乎醫藥安全法規的發言嗎?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長姜至剛說,醫療器材有使用期限,確效時間都由科學訂下來,而目前一周快篩產量已達到一百五十九萬劑,現在都補滿了,市面快篩都是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