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最高行政法院5月28日駁回中龍鋼鐵上訴,歷經7年的中龍鋼鐵廢棄物環評行政訴訟至此定讞,居民勝訴。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呼籲,中龍鋼鐵應負起企業社會責任,盡速重做環評,台中市府環保局環評審查程序也應積極落實。
中龍鋼鐵昨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深表遺憾。中龍變更環評說明書並未變更產能,對原本的空氣、水等環境影響承諾也未變更,並增加資源比例、減少廢棄物,也經中市環保局召開環評初審、大會通過。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說,尊重判決,也支持其見解,會嚴格把關要求中龍明顯區隔廢棄物、資源物。
爭好氣聯盟發起人許心欣表示,中龍鋼鐵當年廢棄物超量超出原環評量10%,本該進行環差或重作環評,但中龍卻便宜行事,用最簡便的變更內容對照表闖關,最後台中市環評會仍放水讓中龍過關。她呼籲中龍鋼鐵依法重作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