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案,全國可增加5天休假。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廖偉翔、謝龍介等16名委員後續將提案修《勞動基準法》第38條,增加勞工特休,若修法成功,在職滿3個月即可享有3天特休,優於現行法規最低需在職滿6個月才能有3天特休的規定。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天表示,這周立法院也將審查攸關「還錢於民」的特別條例草案,國民黨會全力推動重大民生法案。
現行勞基法第38條規定,「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3日。1年以上2年未滿者,7日。2年以上3年未滿者,10日。3年以上5年未滿者,每年14日。5年以上10年未滿者,每年15日。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到30日為止」。
據牛煦庭等提案內容,「3個月以上6個月未滿者,3日。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5日。1年以上2年未滿者,10日。2年以上3年未滿者,12日。3年以上5年未滿者,每年16日。5年以上10年未滿者,每年18日。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針對增加「4+1」天國定假日,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認為,診所和連鎖藥局的成本可能墊高,年營運成本可能增加上萬元,診所更可能上看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