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今天擬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購買節能電器,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措施,延長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同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1次,以2年為限,意即最長可延長4.5年。
為促進節能減碳綠色消費,現行節能家電退稅措施規定,民眾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溼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間至今年6月14日,由於措施即將屆期,財政部評估有延長必要。
根據草案,優惠措施將延長到2027年12月31日止,另增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1次,並以2年為限,意即節能家電退稅措施最多可彈性延長至2029年底止。但草案仍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此外,近期我方正與美國進行對等關稅談判,內容觸及關稅與非關稅貿易壁壘,國內陸續有降調我國汽車關稅、貨物稅的呼聲,更有產業呼籲「定額」降貨物稅,使國產、進口車都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