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自助洗衣店愈來愈普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去年8月至9月間,於自助洗衣店抽樣14件其所販售的洗衣劑,其中品質檢測均符合國家標準,但標示查核有7件未符合《商品標示法》或國家標準,均已請主管機關依法查處。
消保處表示,洗衣劑常使用的原料成分可能含壬基苯酚,其結構與動物體內雌性激素結構類似,具有干擾內分泌系統特性;且當清潔劑使用後流入水體環境中會再經生物分解,亦會造成環境汙染。
為了解自助洗衣店所販售洗衣劑的商品標示及品質,並保障消費者權益,消保處表示,本次進行游離甲醛、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類及三氯沙含量等檢測,並進行標示查核。
消保處表示,結果顯示,品質檢測均符合國家標準,但有7件未符合《商品標示法》或CNS 2477。主要違規包含未標示商品用途、未標示產品的pH值。相關產品均已轉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法查處,並通知地方主管機關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消保處提醒,在自助洗衣店選購洗衣劑時,務必仔細檢查產品標示內容,包括品名、廠商資訊、製造日期等,以避免使用來路不明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