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台中新光三越二月十三日氣爆釀五死三十八傷悲劇,消防局上月底火調報告指「瓦斯氣爆」釀災,送台中地檢署調查,檢方近日首度將數名在場人員轉列過失致死罪嫌被告。據了解,案發時「瓦斯用量異常」,有一個瓦斯分表未拆,將釐清是否與氣爆有關。
消防局長孫福佑表示,瓦斯感知器被拔除、瓦斯總開關未關閉等事證都已列入火調報告送交檢警,兩違規樣態先前已開罰新光三越共六十萬元。
氣爆當天,欣中天然氣公司曾聲明,二月十日應新光三越要求,拆除既有櫃位瓦斯表、封堵瓦斯管,案發後會同消防局鑑識小組現勘,確認瓦斯管封塞正常。
據了解,消防局尚未公布新事證,還包含欣中天然氣監測資料,發現案發時,新光三越「瓦斯用量異常」,不排除與氣爆有關。調查發現,氣爆樓層的瓦斯表未全數拆除,「有一個瓦斯表不明原因未拆」,仍待檢方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