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從2024年7月起實施,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3戶以內房屋者,須在今年3月24日前設立房屋戶籍,才能享1.0%或1.2%的自住稅率,否則將依3.2%至4.8%的非自住稅率課徵,與自住用稅率最大將相差4倍之多。
囤房稅2.0上路後,戶籍設立在哪也是一大學問,財稅局解釋,因新成屋或是總樓層數愈高的房屋,評定現值較高,若再乘上高稅率,房屋稅額勢必更高,因此,同樣是自住房屋,建議可優先選擇現值較高的房屋來設立戶籍,以適用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稅金就會比較節省。
同時,新制鼓勵將空置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財稅局指出,以下條件將可適用優惠稅率,包括房屋供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使用,稅率1.2%;房屋出租供住家使用且租賃所得達一般租金標準,稅率1.5%~2.4%;委託包租代管契約滿1年且符合租金標準者,適用1.5%的單一優惠稅率,並免計入非自住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