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全國「兩會」召開前,福建省政府昨召開發布會,公布17條「惠台利民」措施,涵蓋促進閩台服務業合作、支持對台農林漁業發展、支持在閩台胞更好發展等3方面,例如提供台企最高人民幣500萬元(約新台幣2200萬元)獎勵,和便利台人換領台胞證、補領居住證等。
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陳志勇說,自關於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和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發布以來,福建省先後發布3批45條政策措施。近期又制定第4批政策措施。
其中,針對台灣工業設計機構、台灣農民創業園等,提供一次性最多或每年給予人民幣500萬元獎勵、資金支持,和各項產業租金、保險補貼,優於同等待遇措施,及就業現金補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