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用免徵房屋稅 |2008.07.16 語音朗讀 80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中訊】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專供祭祀用的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的教堂及寺廟,免徵房屋稅。此外,寺廟供信徒住宿的房屋,如果查明係無償供香客住宿,由香客自由捐獻或僅收管理費、清潔費等非以營利為目的者,乃至屬於宗祠、宗教團體附設供民眾免費閱覽的圖書館,亦屬於免稅範圍。若有符合該免稅要件的房屋,請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地方稅務局申報。 前一篇文章 【全球宗教網】 下一篇文章 布希籲中國開放宗教自由 熱門新聞 01苗栗漁港冒藍眼淚 縣府將檢測水質2026.03.3102祖厝大變身 王榮文打造農夫美術館2026.03.3103明德水庫蓄水量僅27% 今起供4停42026.04.0104星雲大師靈骨分燈日本 法燈長明2026.04.0105【讓愛自由】纏繞與獨立之間2026.04.0206新生首次到校2026.04.0207佛光會理監事會議 佛光精神深耕全球2026.03.31089公尺高恐龍 現身澄清湖2026.04.0109東京櫻花滿開2026.04.0110星雲大師靈骨分燈泰國 化益世人2026.04.0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大悲懺法會南華登場 見證百萬人興學成就教育願心媽祖祈福文化節今擲筊求好日 將於9/27熱鬧登場白沙屯媽祖進香3/18出發 今晚放頭旗昭告四方 全台唯一水上遶境 復興宮媽祖石門水庫祈福 土地公迎頭牙誕辰 各地湧入大批信眾祝壽 鹽水武廟文昌祭傳承古風 道長為學子點竅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