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用免徵房屋稅 |2008.07.16 語音朗讀 79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中訊】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專供祭祀用的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的教堂及寺廟,免徵房屋稅。此外,寺廟供信徒住宿的房屋,如果查明係無償供香客住宿,由香客自由捐獻或僅收管理費、清潔費等非以營利為目的者,乃至屬於宗祠、宗教團體附設供民眾免費閱覽的圖書館,亦屬於免稅範圍。若有符合該免稅要件的房屋,請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地方稅務局申報。 前一篇文章 【全球宗教網】 下一篇文章 布希籲中國開放宗教自由 熱門新聞 01【閃文集】火星暗斑之謎2025.12.1602【詩】草螟公2025.12.1803與精品品牌撞鞋 印度涼鞋打專利戰2025.12.2104如何優雅不濺水花?2025.12.1605高雄新航線明啟動 佛光山成亮點2025.12.1706寶塔寺 三代同堂搓湯圓、繪燈籠2025.12.1607福建艦航經台海 空拍照首曝光2025.12.1808受星雲大師啟發 旅日名廚獲頒黃綬褒章2025.12.1609資助流浪漢之家 里斯本佛光人跨文化送暖2025.12.1810社論--改變與改變的能力2025.12.16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大悲懺法會南華登場 見證百萬人興學成就教育願心媽祖祈福文化節今擲筊求好日 將於9/27熱鬧登場白沙屯媽祖進香3/18出發 今晚放頭旗昭告四方 全台唯一水上遶境 復興宮媽祖石門水庫祈福 土地公迎頭牙誕辰 各地湧入大批信眾祝壽 鹽水武廟文昌祭傳承古風 道長為學子點竅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