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用免徵房屋稅 |2008.07.16 語音朗讀 83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中訊】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專供祭祀用的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的教堂及寺廟,免徵房屋稅。此外,寺廟供信徒住宿的房屋,如果查明係無償供香客住宿,由香客自由捐獻或僅收管理費、清潔費等非以營利為目的者,乃至屬於宗祠、宗教團體附設供民眾免費閱覽的圖書館,亦屬於免稅範圍。若有符合該免稅要件的房屋,請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地方稅務局申報。 前一篇文章 【全球宗教網】 下一篇文章 布希籲中國開放宗教自由 熱門新聞 01普中棒球隊抄經 靜心訓練定力2026.10.0902社論--慎防債市風暴2026.10.0403兵馬俑巧克力 敲碎可可粉體驗考古2026.10.07045 萬佛光人次聚大巨蛋 人間佛教新頁2026.10.0405名古屋亞運閉幕 中華隊僅奪5金2026.10.0506台中.清水 山海相依牛罵頭 潮汐時光憶滄洲2026.10.0507MLB村上季後賽首轟 領軍白襪勝出2026.10.0508佛光會實踐三好 推進和諧與和平願景2026.10.0509三好微電影獲獎導演 參訪佛光山2026.10.0610 【書頁微光】 《我在偏遠山區開麵包店,生意興隆》人生不只有一種活法2026.10.0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大悲懺法會南華登場 見證百萬人興學成就教育願心媽祖祈福文化節今擲筊求好日 將於9/27熱鬧登場白沙屯媽祖進香3/18出發 今晚放頭旗昭告四方 全台唯一水上遶境 復興宮媽祖石門水庫祈福 土地公迎頭牙誕辰 各地湧入大批信眾祝壽 鹽水武廟文昌祭傳承古風 道長為學子點竅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