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三讀通過由立法委員鄭天財、高金素梅提出的《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根據新法,原民會主任委員將改由山地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而原民會聘用的各族委員則改為無給職。
對此,原民會聲明,指出修法嚴重傷害原住民族權益,並強調將研議報請覆議或聲請釋憲。
原民會表示,山地與平地原住民區分源自殖民政權的不當分類,欠缺歷史正義合理性,在野黨罔顧族人尚無共識,更違背《憲法》條文中「依民族意願保障民族權利」的精神。
十六位聘用委員改為無給職,原民會強調,這等於減少該會百分之七的員額,對原住民族權利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