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全國統一不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環境部將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圖為餐飲市集提供的循環杯。圖/綠色和平提供
【本報台北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於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全台已有21縣市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環境部表示,今年9月起全國統一不再提供,預計每年可減少約7.9億個塑膠一次性飲料杯的使用,後續也將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讓民眾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生活習慣。
環境部依《廢棄物清理法》授權訂定《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2022年7月1日起,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材質的一次性飲料杯;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應進一步提供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飲料杯新台幣5元價差的優惠,並得不免費提供一次用飲料杯。
9月起,若業者提供一次性塑膠杯,將可依廢清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根據環境部統計,去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業計有15個連鎖品牌業者,提供約19萬8000杯循環杯借用服務,占總門市數12%。
另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減量資料顯示,去年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已減少18%次性飲料杯使用量,自備率成長2.8倍。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永續消費回收組長李宜樺表示,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所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去年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為合格,後續將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
職棒賽事 擬導入循環杯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呼籲,民眾在購買飲料時,盡量自備環保杯,如果忘了帶,也可借用循環杯,還可享受一定的折扣。
環境部並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使未接觸過循環杯的民眾也能體驗循環杯借用服務,進而在未來消費時能將借用循環杯納入考慮,並逐步養成循環杯使用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