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將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考試院考試委員、司法院大法官三項人事案行使同意權,由於剛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至少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審查,NCC人事案已來不及在現任委員屆滿前完成審查;而考委人事案若不在七月底啟動審查作業,新考委也將趕不及於九月上任。
第十三屆考委任期將在八月三十一日屆滿,賴清德總統已於五月三十一日提名周弘憲為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許舒翔為副院長,以及七位考委,並函送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該案已於六月七日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由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已公布實行,依照新規,人事同意權案交付全院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審查,自交付審查之日起,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於審查過程中舉行公聽會,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參與審查,並應於院會表決之日十日前,擬具審查報告。換言之,如果不在七月底啟動相關審查作業,新考委趕不及於九月上任。
此外,NCC四名委員的任期也將於七月三十一日屆滿,卓榮泰七月九日才在總質詢鬆口名單「照原案進行」,該案才得於七月十二日的院會順利付委審查。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目前總統府尚未提名大法官人選,但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正值審理中,釋憲結果不只影響人事同意權的行使,還會影響到大法官的提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