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期博愛座爭議頻傳,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六月二十八日預告,將調整《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有關博愛座規定,預計將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並將適用對象由老弱婦孺,變更為「其他實際需要者」,預告期昨天截止。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經蒐集外界意見「認定可以修法」,預計七月底送行政院審議,並正式啟動修法程序。
衛福部社家署長簡慧娟表示,經整理結果,蒐集意見大致上認同修法方向,認為可以修法,並建議未來還是要多加宣導,建立平等與相互同理的交通友善環境。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指出,修法預告期間,同步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蒐集民眾意見,其中有人認為禮讓是美意、美德,此屬於道德教育範疇,建議廢除博愛座,但也有人建議,實際需要者如何定義跟辨識要更清楚,且博愛座多設在靠近門口,包括標誌字體、顏色等應更清楚,以及加強「勿強行要求讓位」警語等。不過,各提案附議量皆未達五千人。
這次預告期間,衛福部沒有收到相關團體表達意見。張美美強調,目前預告完成,衛福部會依原來程序,七月底送到行政院審議,通過後再交立法院修法,而上述民眾意見提及涉及執行面問題,也會進行跨部會研商,讓大眾運輸工具的主管機關了解。
社家署說明,台灣訂定博愛座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不管名稱是優先席或博愛座,將會同交通部宣導,提升公民素養,希望能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