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糧食安全保障法》一日正式施行,規範節糧減損,並設定法律責任。路透指出,該法旨在實現大陸主食「絕對自給自足」,降低其對海外採購的依賴。
《糧食安全保障法》涉及範圍包括耕地保護,糧食的生產、儲備、流通、加工、應急、節約等監督管理及法律責任。法條指出,若在糧食緊急狀態發生時,不服從政府統一指揮和調度,視情節輕重,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二萬到二百萬(約新台幣九萬至九百○六萬)之間,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二千元到二十萬元不等。
據央視報導,大陸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法規體改司司長韓繼志表示,糧食節約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糧食生產者要加強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和生產作業管理;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防止和減少糧食浪費。
路透引述分析師觀察,該法律措辭含糊,可能不會對中國提高糧食生產產生重大影響;農業分析師表示,當地官員面臨著實現糧食安全巨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