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對雙薪家庭來說,是否有辦法抽出時間帶早產的孩子上早療課是一大難題,勞動部表示,將通盤檢討照顧相關假別,研討進一步放寬的可能性;照顧者帶孩子上早療課程,提供一定額度補貼,則需以「被照顧者」為中心,進行跨部會研議。
立委羅廷瑋、李彥秀及立委麥玉珍昨主持「早產兒暨友善親職家庭政策」公聽會,並簽署連署書,支持「加速落實早產兒養育照護津貼」、「有條件保障孕婦安胎假」、「早療親職假入法」。
早產兒「小柳丁」的媽媽李佳霖表示,孩子剛出生待在保溫箱時,她樂觀地認為,可能幾個月後,狀況穩定了就會回去,但護理師告訴她,可能到學齡前都沒辦法,而後續早療課程、心理課程、眼科等各科別的回診,的確讓她分身乏術。
現行安胎假未住院只能請三十天、給半薪,超過三十天計入住院傷病假、不給薪;住院傷病假兩年內累積請假日數不能逾三百六十五天,在醫院安胎的產婦,可透過醫師證明請安胎假。台灣產周期醫學會理事陳震宇指出,可評估「在家安胎」是否也給予假期?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會檢討產假有沒有機會延長,或請預產期前四周、產後八周加上留職停薪等運用,讓新手媽媽不吝於使用前面周數休息,減少早產風險。
有些家長考量請假天數、薪資狀況等,可能減少帶孩子上早療課程的天數,黃維琛表示,針對三十天上限的規範,會將通盤檢討,研議有無放寬空間。針對經營餐廳等非受雇者,不會有「向雇主請假」的狀況,但可能因為帶孩子上早療課,導致當天沒辦法做生意,對於帶孩子去早療的照顧者,給予一定額度的津貼,但仍待跨部會研議、編列相關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