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天地】紅杏枝頭春意鬧

文/王兆貴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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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兆貴

我記不清是哪年哪月,第一次走進蘇州的獅子林,假山奇石的景觀固然令我驚歎不已,園林藝術的雅韻更讓人稱奇。在這座園林通往兩側迴廊的邊門上,分別刻有「讀畫」和「聽香」兩款題額。那時少不更事,看到這兩款有違常識的題額,感覺有點怪怪的。大家都知道,「畫」是看出來的,屬於視覺範疇,怎能用口舌來讀;「香」是聞出來的,屬於嗅覺功能,又如何用耳朵來聽?照此為文,豈不是「混淆視聽」了嗎?

觀畫有感付諸解讀,尚屬順遂,但香氣可聞可品,又如何聽得來呢?撇開民間習俗不談,「聽香」一詞的原始出處有待查考,目前已知的詩句出自清代李慈銘和張問陶。李慈銘詩云:「山氣花香無著處,今朝來向畫中聽。」張問陶詩云:「早聽時務夜聽香,鎮日茶瓜習送迎。」個人覺得,這兩首詩頗有清韻,但不夠形象,另一則廣為流傳的詞壇佳話,反而最能彰顯「聽香」的意涵。

宋代文史學家宋祁,官至工部尚書,著有《宋景文集》六十二卷,存詞六首,尤以〈玉樓春〉聞名。因詞中有句「紅杏枝頭春意鬧」而名揚詞壇,人稱「紅杏枝頭春意鬧尚書」。「鬧」字雖俗,卻有聲有色,情態生動。王國維曾評論說「著一『鬧』字而境界全出」,不僅展現了杏花的紛紜與紅火,而且把生機勃勃的大好春光全都點染出來了。

難怪語言大師總是提醒我們,描景狀物要學會用動詞,少用副詞和形容詞,道理也在這裡。紅杏枝頭的春意,用「鬧」字要比「濃」啊「滿」啊等副詞生動多了。想想看,滿園杏花爭相怒放,引來群蜂上下翻飛,一片喧鬧,嗡嗡嚶嚶如同抖空竹,那該是多麼熱鬧啊!自此而後,「鬧春」一詞便進入了中國文學描寫辭典。

如果按照常規思惟,「春意」如何能「鬧」呢?這與「讀畫」、「聽香」其實是一個道理,在文學理論中叫做「通感」。

英文有個詞彙synaesthesia,是由兩個希臘字母合成,直譯為「聯合知覺」,對應的中文就是「通感」,意思是,某種感官刺激在引起相應的知覺時,還會聯通為另一種知覺。錢鐘書在〈通感〉一文中說,宋祁所用「鬧」字,是把事物的無聲姿態描繪成若有聲,彷彿他們透過視覺獲得了聽覺的感受。這種現象,屬於現代心理學、修辭學與美學的範疇,也稱為「感覺移借」。

「通感」的原理表明,人體的各個官能不分界限,視覺、聽覺、嗅覺、觸覺等都可以彼此貫通。而在「通感」中,又以聽聲類形最為常見。

譬如,音樂欣賞屬於聽覺的範疇,但我們在聽田園交響曲時,彷彿看到了鄉村的畫面;在聽小夜曲時,彷彿看到了星空和月亮,因為聽覺轉換為視覺了。鍾子期能從俞伯牙的琴聲中聽出高山流水,也是這個道理。再如,美食何以為美,恐不單是靠嘴巴和舌頭品嘗出來的,其香氣要通過鼻子,其色彩要通過眼睛,其質地要通過觸覺,聯合起來才能感知色香味俱全;而豔麗的色澤或姿容給人以美感的同時也能勾起食欲,所以說「秀色可餐」。

由於「通感」手法能夠突破語言的局限,豐富表情達意的審美情趣,增強文采的藝術效果,所以儘管曾遭到一些正統文人的反對,仍然為許多文學藝術家所運用。在古代,蘇軾的「小星鬧若沸」,是用聽覺表現視覺;王建的「寺多紅葉燒人眼」,是用觸覺表現視覺。在現代散文中,「光與影有著和諧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著的名曲」,是用聽覺表現視覺;「暖洋洋的橙色」是用觸覺形容視覺;在歌詞中,「菊花殘,滿地傷,你的笑容已泛黃」,是以一種視覺比擬另一種視覺。

如此說來,「讀畫」與「聽香」也就有了著落。畫卷因重寫意而雋永,僅靠視覺不足以悟其妙,你必須用心去讀,方能從中領略「畫中有詩」之意境;香氣固然不能聆聽,但當你聽到嗡嗡的蜂鳴聲時,便彷彿聞到了花的香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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