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指出,2022年於澎湖發起淨海行動在水下發現大批廢棄漁網覆蓋珊瑚,凸顯海洋保育法立法的急迫性。圖/綠色和平提供
【記者吳亭頤台北報導】行政院今年2月通過海洋保育法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3、14日排審,今日多個環團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立委不論是否欲提對案版本,應加速進行,於4月22日地球日前盡速完成海洋保育法的審查與三讀,盼立委以生態保育為本,共同合作完成海保法審議,為海洋保育撐腰。
多個環團與漁民今在內政委員會排審海保法草案前夕召開記者會,指出聯合國於去年通過《全球海洋公約》,台灣於2019年通過海洋基本法,明定政府須在2年內完成制定基於生態系統為基礎的保育法令,即為《海洋保育法》,呼籲朝野立委盡速完成海洋保育法的審查與三讀。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表示,台灣海洋現正面臨漁業資源枯竭、觀光資源衰退、生物多樣性消失等三大問題,期待朝野立委接下來能攜手合作,加速審查進度,在本會期三讀通過這部對漁業永續、觀光發展、生態保育皆有利的法案,用行動守護珍貴的海洋資源。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表示,在海洋基本法生效逾四年後,海洋保育法終於在今天於立法院進行審議,海洋在調節氣候上扮演了關鍵角色,但不斷惡化的氣候正在傷害海洋生態系。
葉于瑄指出,沒有海洋保育法,台灣就缺少了透過擴大海洋保育區、以達到在2030年覆蓋30%海域的有效保育工具,也無法有效強化海洋生態系包含碳匯在內的重要生態系服務。
環境資訊協會議題中心主任陳姿蓉表示,草案中除有「吹哨者條款」及「公民訴訟條款」兩途徑加強監督力道並保障公民參與外,也將目前海洋保育署所推動之海洋保育巡查員寫入草案,得訂定相關辦法設置海洋保育觀察員角色,使中央主管機關在第一線配置的協力人員得以於法有據,強化中央與地方的連結。
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理事長李平順表示,目前整片海域猶如戰國時代群雄割據,航港局、財團、漁民等都在這片海域互不相讓,所以這次海保法修法,漁民團體或利害關係人及民間團體希望政府要立法讓這些團體可以全程參與,以免立法後溝通不足反而引發反彈,也不要再讓生存在這片海域上的漁民成為政策下的犧牲者。
環團及漁民指出,海洋基本法公告以來,海洋保育法歷經將近五年的長期溝通,在上個會期也獲得多數黨團表態支持海保法立法,行政院終於在本會期將草案進入立法院,呼籲朝野立委不論是否欲提對案版本,應加速進行,於4月22日地球日前儘速完成海洋保育法的審查與三讀工作。
環團表示,內政委員會委員莫忘海洋保育法是海洋保護法規,目的是強化「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整合海洋保護區效能」及「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務必以生態保育為本,漁業永續為念,共同完成海保法立法的關鍵一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