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台北地檢署12日將陳姓社工列為被告,上銬移送地檢署漏夜偵訊。對於警方將社工上銬,台北市警察局長表示,就整體涉案情節,未符比例原則。圖/翁至成
【本報台北訊】一歲男童「剴剴」去年底疑遭保母虐死,台北地檢署12日將陳姓社工列為被告,警方上銬移送地檢署漏夜偵訊。對於警方將社工上銬,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在臉書發表聲明,嚴正抗議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今(13)日下午將親自出面回應,表示就整體涉案情節,未符比例原則,將議處失職人員。
台北市警察局下午將舉行記者會,表示文山二警分局偵辦虐童案,12日受台北地檢署指揮,持核發搜索票及拘票,到兒福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並解送北檢複訊,依法執行職務。
警方製作陳姓社工警詢筆錄後,解送過程中,給社工佩戴帽子及口罩,確保當事人名譽及隱私。至於使用戒具部分,就整體涉案情節,未符比例原則,疏失人員帶隊偵查隊長將予以議處,並列為案例教育,加強員警訓練。
圖/黃義書
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昨晚在臉書上發表四點聲明,其中第一點就質疑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工會指出,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
對此,負責拘提社工的警方指出,由於此案檢方有開出拘票,警方依法拘提,並依照相關規定合法上銬,對於當事人的隱私,警方也有考慮,盡力不讓當事人曝光。
有警官指出,此案是全國矚目焦點,所有人都盯著整個過程,因此警方動作必須合法謹慎,警官坦言,上不上銬都會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上銬會有人質疑違反比例原則,不上銬會有人質疑有特權,因此警方只能以常態性原則及合法性行事,並兼顧當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