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三法 昨正式上路 |2024.03.09 語音朗讀 22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去年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昨正式施行,修法重點包括簡化申訴流程、提升罰則等。不過,性騷法修法後仍以「違反意願」作為性騷定義,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建議,應以「未經同意」取代。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其他性平法均以「違反意願」為定義,法律間互相牽引,難以立即修法。另婦團質疑,性平三法間權責畫分不夠明確,張秀鴛說,民眾如遇性騷可直接報警處理,由警方評估該以三法中哪一管道處理。 前一篇文章 台印MOU 移團盼立院審議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閃文集】 駝峰天使2025.11.0402台中新社花海 重現經典卡通2025.11.0603WTA、ATP年終賽 獎金創新高2025.11.0704佛光佈教師、友愛服務隊 精進行佛2025.11.0605星雲大師全集【傳記】百年佛緣─生活篇 我的衣食住行 5 - 22025.11.0406《365日》贈嘉義香湖國際大飯店 佛光人結書香善緣2025.11.0607星雲大師全集【傳記】百年佛緣─生活篇 我的衣食住行 5 - 32025.11.0508腸道是人體第二大腦 影響情緒睡眠免疫力2025.11.0409山本由伸 拚美職首座賽揚獎2025.11.0510古老金幣2025.11.0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訪歐返台 蕭美琴:處境艱難不退縮魏哲家:黃仁勳來要更多晶片興達電廠 應變演練澎湖馬祖包機 空中交通創舉中興新村活化 省主席官邸變身餐廳翡翠水庫支援發電 台電須付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