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違規記點新制去年六月上路,引發民怨。行政院昨天通過相關修法草案及配套措施,最高罰鍰一千二百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不記點,包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騎車講手機、汽機車駕駛抽菸,以及在圓環、交叉路口、公共場所出入口、消防栓前停車、併排臨停、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停等十種。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去年六月三十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施行後,對道路交通安全有改善成效,去全年死亡人數已下降。但因同時放寬民眾檢舉項目及增加記點項目,致案件量暴增,一年內累計達十二點即吊扣駕駛執照,各界反映已嚴重影響職業駕駛人工作權,並造成警察機關執法量能龐大負擔。林福山表示,民眾檢舉制度已悖離當初為彌補警力不足的立法目的,記點制度也因道路實際環境配套措施尚未完備衍生實務問題,有檢討修正必要。
職業駕駛鬆口氣
路權團體想抗議
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項目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以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在機場、車站、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對此,路權團體、職業駕駛意見正反兩極。路權團體怒批,交通部是被民意挾持的傀儡,未來恐變成「大違停時代」,揚言串聯北、中、南發動抗議。駕駛團體則直言「鬆了一口氣」,過去臨停面臨檢舉、記點的壓力非常大,感謝交通部調整不適法規。
順民意或降民怨
藍綠立委不同調
另外,台灣常見人行道不連續、障礙物充斥,行政院會今日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除了將增設庇護島、行穿線退縮,道路達到一定寬度以上,應新闢人行道;另外,既有道路上,如有電信箱、郵筒、消防栓等公共事業設施,影響行人通行時,縣市主管機關必須協調使用人擇定遷移位置,若未能在期限完成,可處管理機關、所有權人或管理人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民進黨立委大表認同,指行政院修法算是順應民意。國民黨立委則批評,交通部政策竟從金額高低來思考,只單純想要降低民怨,而非從行車安全的角度出發。
交通部長王國材則表示,這是現階段道路交通環境改善前的權宜調整,希望在道安與民怨中找到平衡點,接下來立法院審查仍可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