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國道散落物示意圖。圖/國道七隊提供
【記者吳亭頤台北報導】駕駛若在上路前,未將載運的貨物綑扎牢固,進而貨物掉落,最終導致後方車輛發生事故,將影響行車安全及順暢;去年散落物件數仍逾4萬件,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表示,自今年1月22日起,國道路肩及邊坡之散落物將納入「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予以收費,以每30分鐘3000元計價。
根據高公局統計,去年國道散落物約有4.5萬件,2018年至2022年也有4.1萬件、3.9萬件、4.4萬件、4.5萬件、4.3萬件。
高公局表示,自108年9月9日發布實施散落物收費要點以來,雖於110年12月10日取消「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不收取費用」之規定,但據統計,去年散落物件數仍逾4萬件;為再加強提醒國道用路人裝載貨物務必綑紮牢固,本次再修訂要點,將收費對象擴大至占用路肩或邊坡之散落物。
高公局指出,考量外路肩主要是提供有特殊狀況之車輛暫停或救護車、警車、公務車於執行公務或救援時使用;另戰備道之內路肩寬度較寬,於是訂定寬度1公尺以上之外路肩及戰備道內路肩比照車道收費(每30分鐘3000元),寬度不足1公尺之外路肩及戰備道以外之內路肩則不收費。
另掉落於邊坡之散落物雖未直接影響交通,但是清理時須封閉路肩或車道,清理邊坡散落物以交通維持所占用之車道(路肩)計費。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國道散落物對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威脅甚大,更可能造成二次事故發生,用路人上路前務必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發生事故,影響行車安全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