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於今日公告修正大型柴油車空汙防制設備補助辦法,延長補助期間至113年底,補助上限則維持新台幣8萬元。圖/環保局提供
【記者吳亭頤台北報導】環境部於今日公告修正「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汙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延長補助期間至113年底,補助上限則維持新台幣8萬元,環境部呼籲老舊大型柴油車車主把握機會,盡快申請補助,調修車輛的同時又能改善空氣品質。
環境部說明,1至3期大型柴油車總空氣污染物排放占所有車輛的20%,故自108年起推動1至3期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車主只要至環境部認證保養廠進行引擎系統、噴射泵浦與噴油嘴(3擇1以上)及清除積碳等調修,並經檢驗符合排放標準即可獲得補助,至今已有約1萬7千輛申請補助並完成調修。
環境部表示,補助辦法原訂於111年底截止,後延長至今年底,因目前1至3期大型柴油車仍有7萬4千多輛,扣除已申請過補助的車輛,並加計領有3期排氣審驗合格證,但出廠日期介於3至4期過渡期之車輛,推估有調修燃油控制系統需求者尚有約3500輛,再次延長至113年底,希望擴大減汙效益。
環境部指出,大型柴油車污染排放改善需多管齊下,除鼓勵與補助外,尚陸續推動空氣品質維護區及排氣定期檢驗等措施;各縣市政府可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汙染特性,畫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車輛污染管制措施,迄今已有20個縣市畫設66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其中針對老舊大型柴油車訂有管制措施者有58處。
另自113年1月1日起,依空氣汙染防制法第44條至第46條規定到檢,卻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之柴油車,於限期修復且複驗合格或完成改善之次年起,必須連續2年每年實施排氣定期檢驗1次,2次皆合格者,方得自第3年起免實施定期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