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碳權交易所將在二十二日開賣第一筆國外碳權交易,但國內的《碳權交易子法》未出爐,遭到外界批評時程太慢;環境部昨火速預告《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草案,明定交易方式分為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三種,此外並祭出市場管控機制,碳權不得重複交易或拍賣,且必要時,環境部可指定交易價格上下限。另外交易必須收手續費百分之五,收費進入溫管基金。
環境部長薛富盛表示,台灣在減碳、碳權交易、碳費收售方面,腳步並不算慢,雖然不是第一個,但也算前段班,應該對自己有信心,環境部會積極推動。國內碳權法規,目前環境部把草案預告後,會跟社會做更廣泛的溝通,明年初就會順利公告,因為事實上明年才開徵碳費,時程上是可以的。
《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草案,其中六大重點為確保交易安全、適用的交易或拍賣標的、可採行的買賣方式、可參與的對象、交易或拍賣的單位、市場管控機制等。
台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表示,子法條文出來前,民間諮詢較少,現在廣徵意見,條文中,先期減量縮限範圍、價格有上下限等兩限制,讓碳定價不會被隨便喊價,值得肯定。他還說,除了價格以外,還要引入誘因,不能放任削價競爭。
趙家緯表示,目前可取得碳權抵換方法內,跟國際上碳權抵換的品質要求有落差;減量效果存疑的項目,應趕快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