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新北市板橋、三重、新莊、中永和等9處因前台北縣府時期規定,未達8米道路住宅區容積率為200%,都更受限,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基準容積率從200%調高為240%,都更建築物量體增加,還可有地下平面停車場,現有的窄巷就不會再兩側停滿車,地方認為可提高誘因,議員建議仍應積極開辦公辦都更程序,才能加快城市更新的速度。
該9處都計區土管計畫變更,經都委會報告討論後條件修正,未來6到8米道路或現有巷道,且採都更開發住宅基地,基準容積率得從200%調高為240%,透過都市更新審議機制,整合基地周邊防救災、開放空間、人行系統留設等,營造友善步行空間。
10月公開展覽30天,今年底會完成程序,民眾就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