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也要注意 開車少做這件事就收罰單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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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有民眾被檢舉下雨天未開頭燈,警方統計總計接獲檢舉32件,開出27張罰單。圖/freepik

【本報台南訊】台南市議員郭鴻儀上午在議會總質詢時指出,接獲3位民眾陳情,最近都接到紅單,違反因雨天未依規定使用頭燈,結果他一查,當天警方共收到檢舉32件、開出27張罰單,每張罰款1200元,並非怪警察開紅單,但建議定期公布違反的法條和態樣,以及道路地點,若有不適當檢舉法條,建議中央修正或取消。警察局長廖宗山允諾每月初或月底定期公布在交通大隊粉專或發布新聞提醒。

郭鴻儀表示,上月6日中午12點46分左右,在仁德區中正路二段農會本會附近至後壁厝方向,許多車主接到違規紅單,「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42條,駕駛人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不依規定使用頭燈」,罰款1200元,並違規記點1點,有3人向他陳情,認為當時雨勢不大,要怎麼認定?

郭鴻議說,陳情民眾從仁義路口到中正路二段682號前,約1分鐘不到1公里就收到2張罰單,當天收到紅單車主是從南向北行駛,檢舉人是從北到南行駛,行車紀錄器拍攝到的每一輛車,只要沒開頭燈就檢舉,當天短短時間就有檢舉32件,警方開出27張罰單,每張罰1200元,政府幾分鐘就收入3萬多元。

上月6日中午12點40分左右,行經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二段車輛,被檢舉下雨天未開頭燈,警方統計總計接獲檢舉32件,開出27張罰單。圖/市議員郭鴻儀提供

郭鴻議說,並非責怪警方開紅單,因為只要有人檢舉,警察也不能不處理;但要求建議定期公布違反的法條和態樣、道路地點,提醒民眾注意,像這種未開頭燈被開罰單,很多民眾不知道;若有不適當的法條也建議中央要修法。

台南市警察局長廖宗山允諾每月公布一次,目前違規樣態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最多。

警方表示,10月6日中午12點至1點,合計舉發27件,其中仁德區中正路計24件,仁德區保安路計1件,仁德區德洋路計1件及仁德區文賢路計1件。

圖/市議員郭鴻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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