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行政院提出4年400億元「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將盤點1000處易肇事路口列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優先改善項目,但交通部早已進行40期「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調查發現,2015~2019年的382處路口改善成效,卻有87處事故件數不減反增,逾3成更是未明顯減少或惡化,甚至有路口改善後事故件數暴增48件。
交通部自1980年起實施「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至今已達第40期,從2018年至2022年,共花費1億5283萬元,改善311個路口。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逐年追蹤3年前的改善路口成效,2015年至2019年改善的382處路口中,事故件數不減反增,減少件數少於3件、屬於無顯著改善的路口,也有35處,兩者合計占逾3成。
以2017年改善的路口為例,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及中央路口,2016年肇事件數20件,經「改善後」,2019年卻暴增至68件;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及中山南路口,2016年肇事件數16件,2019年也翻倍至32件。彰化市的大埔路與中興路口,2016年肇事件數34件,2019年增加至47件。
參考2指標 判定優先改善
事實上,行政院此次「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盤點的易肇事路口,與交通部的盤點方式雷同,都是針對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參考「相對嚴重度指標」及「相對頻率指標」,篩選出優先改善路段,並函送各縣市研提改善方案。
不過,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的統計資料也顯示,近5年路口肇事件數逐年增加,2018年為18萬3491件,去年更增至21萬4124件,連新冠疫情期間也呈現增加趨勢,顯然效果不彰。
路政及道安司表示,各路口事故樣態不同,改完後需分析原始目標是否改善、事故件數增加是否為不同肇事類型。至於以往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畫定各縣市分配幾處,再由地方自行評比路口;此次的400億元計畫是以全國進行排序,評選指標設定為行人事故,並有補助要點,改善後也會追蹤成效。
各地方預計10月起提報改善計畫,11月前要全數提報完成,主管機關12月底前核定,明年1月執行。
未整體思考 應有模板遵循
對此,專家認為以往的改善模式為「見一個缺失改一個」,未以專業工程計算與規畫,既然要改善,應給地方政府更詳細的路口改善模板遵循,更應採取路廊角度規畫改善方向。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表示,以往政府並非以交通理論規畫路口改善計畫,未從核心及整體道路狀況思考。林志學表示,改善路口時,應在前端開發模式上先檢示肇因,並納入設計銜接性、轉彎設計速度、安全島島頭、左轉偏移量等因素;以往政府改善都以單一路口檢視,不代表路口跟路口間就都沒問題,建議中央應給予更詳細的法定指引或各類型路口改善模板。
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邱裕鈞表示,只要經費多,改善路口數就可以增加,因此易肇事路口數量多寡與道路交通安全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此外,交通車流行為具有延續性,改善一個路口,可能導致相鄰路口事故更多,建議應以易肇事路廊角度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