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最低工資法》力拚年底前三讀,朝野立委提案加上行政院草案,合計共十二版本將在立法院攻防,預計聚焦在最低工資參採指標、最低調幅規定、是否訂定調整公式三大爭點。
政院草案明訂最低工資審議「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另有十項「得」參採指標,含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GDP、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產業發展及就業、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最低生活費。
朝野立委版本重點,至少有三大差異值得關注。
首先在「得參採指標」方面,除政院版草案所列的十項指標,立委版本也將租金年增率等住宿成本,或是就業扶養比等指標納入;有的版本進一步納入國際上勞工薪資調整、家庭收支狀況、基本生活費也都入列「應」參採指標。
其次,在每年最低調幅規定方面,立委版本皆明訂最低工資不能低於前一年,以保障薪資年年調漲,部分版本則要求最低工資金額應達社會救助法所訂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對於按時計酬的勞工最低工資也明訂最低標準。調幅方面,主張不得低於CPI年增率,部分則以重要民生物資CPI年增率為底限。
第三,是否應制定最低工資調整公式,有立委版本認為應授權勞動部與研究小組共同訂出公式,每隔十年檢討一次。
推動《最低工資法》立法是蔡總統二○一六年就許下的承諾,「七年磨一劍」終於推出了政院版本,只是在倉促之下,許多爭議點似乎仍未有充分溝通,這一屆立法委員任期進入倒數計時,面臨預算會期、選舉時程壓縮及屆期不續審三重壓力,《最低工資法》修法能否在立法院中「快速通關」,值得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