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放煙火鞭炮要注意,時間不對會觸犯4種法規,荷包大失血。圖/資料照片
【本報高雄訊】高雄有年輕人中秋夜在前鎮區「五號船渠」景觀台放煙火發出巨響,導致附近停放的車輛防盜器響不停,植災綠帶也焦黑毀損,被住戶罵有夠吵。高市環保局表示,民俗節慶放鞭炮在所難免,但不能太「over」,非管制時段放炮可能觸犯噪音管制法、空汙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甚至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3千元到3萬元不等。
有網友po出年輕男子在高雄前鎮區五號船渠觀景台施放煙火影片,煙火炸開瞬間附近停放的車輛防盜器大響,也將木棧道燒黑毀損,管理五號船渠綠帶的高市水利局表示,將會報警察局追查求償。
高市環保局統計中秋節鞭炮噪音陳情,中秋節前一天9月28日即有11件,中秋當天15件,但稽查人員到場時,未發現行為人。
環保局稽查科長王建州表示,民俗節慶放鞕炮助興在所難免,但也不能太超過, 依中央法規規定,元旦、農曆除夕到元宵期間、端午、中秋、國慶日,當天凌晨0時到24時,燃放鞭炮不管制外,平日晚間10時到隔天上午8時都是管制時段,不施放爆竹煙火,迎神廟會活動,也一樣受管制。
倘若不在管制時段內放鞭炮,民眾可提供檢舉影片,將可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裁處3000元到3萬元罰鍰;行為人鞭炮粒狀物汙染及炮屑未清掃部分,則可依空游法第32條及廢清法第27條規定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