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為募兵需求,志願士兵身高限制大幅放寬,修正後男性為152公分至200公分,女性為150公分至200公分。圖/劉學聖
【本報台北訊】國防部日昨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四條、第八條修正草案,因應國軍募兵需求,志願役士兵身高門檻下降,男女分別為一百五十二、一百五十公分就合格,男女二百公分「長人」也能報考志願役士兵。
身體質量指數(BMI)上,原男性要求十七至三十一,相對放寬調整為十六點五至三十二,女性則維持十七至二十六。
國防部解釋,身高調整是為符合國軍用兵實需,參考美、日等先進國家志願役軍人身高限制。男性BMI調整則是配合今年五月三十日修正發布的「體位區分標準」。
國防部表示,配合新版的「體位區分標準」,遺傳性貧血經診斷確定,血色素13gm/dL以上者,為常備役體位,貧血不得報考的標準,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修正,貧血是指男性血色素小於13gm/dL,女性小於12gm/dL。
為配合憲兵的用人需求,國防部也放寬憲兵體格標準,修正現行規定女性身高條件,原要求一百五十六公分至一百百八十五公分,調整至一百五十五公分至一百八十公分。
國軍招募志願役士兵入營後,大批士官兵寧願賠錢也要申請提前退伍,二○二二年達三千七百五十六人,若加計被記過汰除三百一十人,總人數高達四千零六十六人,是歷來年度人數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