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已對前國發所教授陳明通涉嫌違反學倫案完成調查。圖/資料照片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台大前國發所教授陳明通涉學術倫理爭議,台大今天表示,經三級教評會的審議,認定陳明通確有指導不周等違失行為,惟因情節尚未達應予解聘之程度,故做出不予解聘的決議。台大表示,雖不能阻遏已經發生的事實,但深刻檢討,引以為戒,努力防範各教學單位再有類似情事發生。
台大表示,陳明通所指導的學生接連爆發論文抄襲,經學校調查屬實,並撤銷二位學生的學位。校方另於2022年7月21日至8月11日間接獲4位民眾具名檢舉擔任論文指導老師的陳明通教授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
因此,台大依教師懲處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成立小組啟動調查及檢討該論文指導教授的行政責任。然依教師法,離職教師除有教師法第28條、第14條第1項及第15條第1項各款情事而得以解聘外,並無其他懲處之規定。
台大已於6月2日教務會議中通過「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等配套法規 ,內容包含開設學倫課程、各系所的自律共識及資訊公開,以及對於多次發生違反學倫的系所,校方將組成訪視委員會進行訪視等措施,盼藉由多管齊下營造良善學倫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