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事庭長高孟熹。圖/林孟潔
【本報台北訊】現任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今退職,任期3年2個月,蔡英文總統今特任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庭長高孟焄接任院長,成為最高法院第一位女性院長,明日生效,並舉行交接典禮。
高孟焄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0期結業,現年64歲,曾任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及庭長、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2007年8月29日派任最高法院法官,2015年9月2日起兼任庭長,如今是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長,也是民事大法庭成員之一。
高孟焄擔任最高法院庭長期間,曾承審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傷求償案件;RCA53年前來台設廠,讓員工喝受汙染的地下水,廠房空氣、工作中所接觸的溶劑有劇毒,上百名員工罹癌、死去,最高法院2018年判262人獲賠5.1億元確定,高孟焄組成的合議庭去年3月再判24人獲賠5470萬元確定。
再者,有222人在更一審未獲賠,合議庭也廢棄發回更審,引司法院釋字第372、689、785號解釋理由書,認為身體權、健康權受憲法保障,心神安寧或情緒等影響心理健康等因素,應納入健康權保護範圍,包括因毒物入侵而恐懼罹病,是一般人正常合理懷疑或心理反應,此種長期負面情緒,已構成健康權受損,並不限於「疾病」或有具有治療必要性,這份判決中對健康權的闡述,影響未來勞工傷害案件大。
高孟焄2009年即升任最高法院法官,目前是民二庭的庭長,未擔任過一、二審法院院長,她在最高法院屬於資深法官,審判品質也優異,最高法院為終審法院,肩負統一法律見解的重任,須發揮一槌定音的功能,引領實務見解與時俱進,常因重大矚目案件及大法庭開庭成媒體焦點,且不定期舉辦法律研討會及接待外賓參訪等活動,具有象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