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英國最高法院十一月二十三日裁定,蘇格蘭(Scottish)議會不能在未經英國政府同意下,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
最高法院裁定,蘇格蘭議會「沒權力為蘇格蘭獨立公投而立法」。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Lord Robert Reed)表示,五位法官一致通過這項裁決,因此法院能比預期更快地作出判決,他對此感到高興。支持蘇格蘭獨立的民眾當天在位於倫敦的最高法院外等候裁決,他們期間展示蘇格蘭旗。
蘇格蘭首席部長施特金(Nicola Sturgeon)六月二十八日交代舉辦第二次蘇格蘭獨立公投的計畫。蘇格蘭政府當時研究如何在不用取得英國政府同意下,仍可於二○二三年十月舉行合法投票。
蘇格蘭政府擬在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時,要求選民回答「蘇格蘭應成為一個獨立國家嗎?」
最高法院自十月十一日起,審理蘇格蘭政府是否可在未經英國政府批准下舉行獨立公投一案。英國政府拒絕批准蘇格蘭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原因是選民已在二○一四年的公投中作出選擇;當時支持蘇格蘭獨立的選民為百分之四十五,反對獨立的選民為百分之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