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通過騎樓自治條例,許可有限度使用,可讓攤商免遭警追趕,但也須保留行走通道。圖/記者王淑芬
【記者王淑芬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條例第3類公告1.5公尺有限度使用,代表攤商可以在一定範圍內使用但須留通道給行人通行。市議員吳益政受訪表示,免於攤商遭員警追趕的處境,也能減少紛爭。
「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將騎樓分成4類,第一類是公告完全公眾使用型,全部做為人行通道。二類是商圈自治條例型。三類是1.5公尺有限度通用型。四類是未公告型(暫為待定區)。
值得注意的是,第3類許可,要求要保留1.5公尺的騎樓地讓行人通行,攤商使用範圍須專案申請同意。
工務局表示,「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以工務局為主管機關,但騎樓的管理非常複雜,生意店家部分要歸經發展管理,也有部分權責屬於警察局。建管處指出,此自治條例經議會三讀通過,但仍要送中央備查公告後施行。
長久關切騎樓管理的市議員吳益政表示,不少店家在騎樓擺攤或出租設攤,一旦有民眾檢舉就會被依道路處罰條例開單,或出現攤商跑給警察追的情形等。他樂見自治條例通過,業者可以據以設攤並保留行人通行權利,有助於減少爭議。
為了讓騎樓更為平順好走,工務局正推動騎樓順平工程,補助方案可以增加騎樓的平順好行;騎樓若為私有,需取得同意書,否則依照道交條例,為了騎樓順平,政府可以據以公共事務執行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