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防毒化物非法濫用,預告加嚴有機錫禁限用規定。圖/Pexel
【本報綜合報導】環保署今天預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加強有機錫化合物運作管理,也順應國際管理趨勢禁止有機錫化合物用於製造防污漆、防污系統或殺生物劑。此修正因應有機錫化合物毒性分類調整,給予業者1至2年施行緩衝期。
環保署表示,「聯合國管制船舶有害防污系統國際公約」已限制有機錫化合物的使用,有機錫化合物以往常用於船舶、箱網等工具之塗料,防止海中海螺、藤壺等生物附著,也被廣泛應用作為殺蟲劑、殺螺劑等殺生物劑。
環保署也指出,有機錫化合物因此流布於水體中,累積於貝類、魚類及水生生物體內;有機錫化合物具有內分泌干擾特性,可能導致水生生物性變異,也可能引起人類健康危害。
環保署指出,此次參考聯合國、歐盟等國際管理規定,調整有機錫化合物禁止運作事項及得使用用途,禁止用於製造或使用於防污漆或防污系統;除研究、試驗、教育外,僅得使用於製藥及作為PU樹脂、塑膠安定劑,以完善並強化有機錫化合物源頭管理及安全使用。
環保署指出,未來若業者需要使用,需擬應變計畫或加裝污染處理設備並向主管機關申報,因此未來會在正式公告後給予業者1至2年施行緩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