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綜所稅退稅憑單已陸續寄發,首批退稅憑單的兌領期限至今年9月底,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今天表示,轄內尚未兌領者5137件,金額超過4000萬元。
110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6月底截止,3批綜合所得稅退稅時間分別是7月29日、10月31日、明年1月。財政部賦稅署原估計總計退稅金額約535億元。
台北國稅局今天指出,110年度綜所稅第1批退稅案件,退稅憑單已於7月29日陸續以掛號寄發,退稅有2種方式,利用存款帳戶退稅和寄發退稅憑單。
國稅局說明,這一批次退稅憑單的兌領有效期限至9月30日,至目前尚未兌領者有5137件,金額4004萬7665元,請納稅義務人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透過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如果退稅金額未達5000元,納稅義務人可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印章,至台灣銀行台北市各營業單位兌領現金。
若納稅義務人超過9月30日仍未提出兌領,可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展延兌領期限並儘速前往金融機構或郵局提出兌領退稅款。
同時,台北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可一併提供存款帳戶給稽徵機關辦理直接劃撥退稅,可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的奔波,省時、安全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