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ism=weight
discrimination
/肥胖歧視
耶魯大學一項最新研究顯示,肥胖歧視(fatism)比種族歧視(racism)、性別歧視(gender discrimination)或年齡歧視(age discrimination)還要嚴重。因為種族歧視或性別歧視有法可管,但我們的社會文化寬容對體重超重者的偏見(bias against people who are overweight),而且沒有任何聯邦法規可管。結果,肥胖歧視直線上升(spi-raling upward),研究人員警告,這是個危險的趨勢,因為這會火上加油(add fuel),使肥胖成為瘟疫(obesity epidemic)。
這項發表於「國際肥胖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besity)的報告指出,肥胖歧視在職場和每天人際關係(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中不斷發生,幾乎和種族歧視一樣普遍,在某些情形下,甚至比年齡和性別歧視嚴重。
超重的女性(overweight women)受害比率不只是男人的兩倍,發生的時間也比較早。主導這項研究的科學家蕾貝嘉.普爾(Rebecca Puhl)指出,問題是我們的社會文化仍容忍(tolerate)這種歧視存在。她強調,我們的文化給身材苗條健美高度評價(place a premium on fitness),苗條健美是我們社會重要的價值觀,幾乎和努力工作、自律(self-discipline)及企圖心(am-bition)畫上等號。反之,那些胖子一定是缺乏自律、缺乏意志力等,因此常常會遭到指責和汙名化(stigmatized)。
驅動這股社會潮流(social current)的是個似是而非的事實,一個人的種族、膚色、性別、甚至年紀是與生俱來(That s a given),但一個人應該可以控制自己的體重,所以胖子要為自己的身材負責。但據普爾指出,這是大錯特錯,即使依目前的醫療技術,能控制體重於一時,也難長期控制。專家甚至指出,一個人頂多只能減少原來體重的十分之一。雖然明知體重超重有害健康,但有很多無法控制的因素(uncontrollable factors)會導致肥胖,像先天遺傳(genetics)及某些疾病。另外,我們住在一個到處都是有毒食品的環境(toxic food environment)中,廉價可口但有害健康的垃圾食物(junk foods)俯拾皆是,相反的,健康食品較少也較貴,所以不應該只怪個人。
問題不是少吃多運動就能解決的,而是社會上隱隱然縱容對肥胖的歧視,使這些胖子得到憂鬱症,暴飲暴食(binge eating),使問題雪上加霜。難怪肥胖歧視已經成為美國女人第三大歧視原因,僅次於性別和年齡歧視;如果不分男女,也是第四大歧視原因,僅次於性別、年齡和種族。